东港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净化工程二期一标段(管理用房)新建工程

招标公告 东港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净化工程二期一标段(管理用房)新建工程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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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结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公告「东港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净化工程二期一标段(管理用房)新建工程」;最高限价为 7715845.42;投标截止为 2023-07-14 10:30。

所属地区 连云港市市本级
交易类别 工程建设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最高限价 7715845.42
投标保证金 130000
招标人/采购人 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官方原文 https://ggzy.lyg.gov.cn/lygweb/jyxx/001001/001001001/20230630/8bd9996...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东港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净化工程二期一标段(管理用房)新建工程」的投标截止为 2023-07-14 10:3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最高限价为 7715845.42。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关键信息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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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时间节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23-07-14 10:30
商务条款
最高限价(元)
7715845.42
投标保证金(元)
130000
资质要求
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是否接受联合体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于惠莲
招标人电话
051****6126
代理机构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王馨悦
代理机构电话
051****6052
基础信息 3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东港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净化工程二期一标段(管理用房)新建工程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公告原文

东港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净化工程二期一标段(管理用房)新建工程

东港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净化工程二期一标段(管理用房)新建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港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净化工程批准建设,招标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为集中组织建设项目,建设资金 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港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净化工程二期一标段(管理用房)新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标段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1.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1407.90m3,总建筑面积1396.96m3主要涉及三层管理用房的建设

2.1.3招标控制价:7715845.42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

2.1.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用地面积1407.90m3,总建筑面积1396.96m3主要涉及三层管理用房的建设及配套道路、绿化、围墙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并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202212月至202305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3.6.2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6.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3.6.4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所有投标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借牌挂靠、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环节发现有投标文件雷同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和差额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06 30日至202307 0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158****0880  朱工:151****3079   

张工:185****2641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0714103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5.2逾期上传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有效的:

6.1营业执照(副本);

6.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6.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证;

6.5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6投标人承诺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上述原件资料,以上材料原件(除投标人承诺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网上资格审查资料模块,该模块中相关资格审查资料是从诚信库中同步关联过去的,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等相关材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所以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企业、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变更信息及其他材料等上传到诚信库中。不属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其他投标文件中。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 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7.1.2、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2、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其他要求

8.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13万元)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1、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上传至“其他投标文件”中);

2、如发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6030

8.2本工程 执行 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

   编:222000                              编:222000

人:于惠莲                           人:王馨悦

   话:0518-82256126                       话:051****6052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13425804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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