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分中心) 溧水区锦和家园三期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变配电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澄清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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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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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结论:南京吉溧开发置业有限公司发布其他「(溧水分中心) 溧水区锦和家园三期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变配电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澄清修改公告」;投标截止为 2025-07-10 09:00。

所属地区 南京市溧水区
交易类别 工程建设
公告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招标人/采购人 南京吉溧开发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原文 /njweb/gchw/070001/20250704/a857d40f-f35f-46fd-8da3-6a04c9ae9106.html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溧水分中心) 溧水区锦和家园三期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变配电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澄清修改公告」的投标截止为 2025-07-10 09:00,以公告原文为准。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南京吉溧开发置业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且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金额在24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变配电设备货物采购合同【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证明材料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企业业绩与评分企业业绩不可兼得。,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10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25-07-10 09:00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且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金额在24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变配电设备货物采购合同【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证明材料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企业业绩与评分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南京吉溧开发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袁嘉
招标人电话
180****1688
代理机构
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曹琪
代理机构电话
157****3989
基础信息 2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溧水区锦和家园三期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变配电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项目编号
LSFJ2500891-03HWGH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公告原文

澄清修改公告

(溧水分中心) 溧水区锦和家园三期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变配电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LSFJ2500891-03HWGH
项目名称:
溧水区锦和家园三期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变配电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7月04日 17: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对投标人提问作如下回复:

1、招标文件P5:3.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且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变配电设备采购且单项合同金额在24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证明材料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企业业绩与评分企业业绩不可兼得。”疑问1:投标人如提供电力施工总包业绩(其中含变配电设备采购2400万及以上),是否应被认定为符合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业绩及评分业绩要求?疑问2:投标人是否必须提供变配电设备采购业绩,作为符合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业绩及评分业绩要求?

答:因本次招标为变配电设备采购,现明确投标人业绩要求为“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且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金额在24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变配电设备货物采购合同【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证明材料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企业业绩与评分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2、疑问:招标图纸《线路设备册安装工程材料表(图号电施-02)》中清册中有居民表箱164台,货物清单中没有,请问居配表箱是否不用考虑在报价中?
   答复:报价以投标清单为准,具体详见清单编制说明“2、编制范围”。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0日 09:00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吉溧开发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
地址:
南京市溧水区大西门街109号5楼
联系人: 袁嘉
联系人:
曹琪
电话: 180****1688
电话:
157****398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建设局, 025****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