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8年市行政中心大院室内外绿植租摆和公共场所摆花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中标结果公告 2026-2028年市行政中心大院室内外绿植租摆和公共场所摆花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苏州市姑苏区绿化管理站发布中标结果公告「2026-2028年市行政中心大院室内外绿植租摆和公共场所摆花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中标金额为 202.63 万元。

所属地区 苏州市市本级
交易类别 政府采购
公告类型 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中标金额 202.63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 苏州市姑苏区绿化管理站
代理机构 苏州铖溢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人 苏州园科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市行政中心大院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中标金额为 202.63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苏州市姑苏区绿化管理站,代理机构为苏州铖溢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13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商务条款
中标金额
202.63 万元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苏州市姑苏区绿化管理站
招标人联系人
潘奇芝
招标人电话
051****3317
代理机构
苏州铖溢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刘艳 黄艳 陈有利 金华来 吴鑫斌
代理机构电话
189****7056
中标人
苏州园科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基础信息 5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2026-2028年市行政中心大院室内外绿植租摆和公共场所摆花项目
项目编号
JSZC-320508-CYLY-G2026-0003
标段编号
采购包1
项目地点
市行政中心大院
标的类型
服务类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JSZC-320508-CYLY-G2026-0003
2026-04-29
2026-2028年市行政中心大院室内外绿植租摆和公共场所摆花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原文

2026-2028年市行政中心大院室内外绿植租摆和公共场所摆花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项目编号JSZC-320508-CYLY-G2026-0003 

项目名称:2026-2028年市行政中心大院室内外绿植租摆和公共场所摆花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苏州园科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1320507772459831Y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平街268号园科大厦93.89(均分制)2026284.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6-2028年市行政中心大院室内外绿植租摆和公共场所摆花项目

服务范围:对市行政中心大院室内外绿植租摆和公共场所摆花开展养护工作。

服务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服务时间:733(服务起始时间按现场情况,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服务标准: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及有关执业规范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洪斌、潘奇芝、钱雁飞、李道军、郭丽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按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500费率按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1000费率按预算金额的0.8%,预算金额1000-5000费率按预算金额的0.5%。(最低不低于4000元)。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282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姑苏区绿化管理站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解放东路117号11楼

联系人:潘奇芝

联系电话:0512- 68723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铖溢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东太湖路66号2号楼207室

联系人:刘艳 黄艳 陈有利 金华来 吴鑫斌

联系电话:189****70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艳 黄艳 陈有利 金华来 吴鑫斌

电话:189****705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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